最近聽到電台的一個宣傳廣告...
如果你與某一個人一生中只有二十四小時相處時間...
你會與何選擇?
一次過與這個人相處二十四小時...
之後就永遠也再見不到...
一個月見一次...
每個月一小時...
相處兩年...
與他過最快樂的十二小時...
再與他一起過自己最後十二小時...
隨心所欲地見面...
直到某天將二十四小時用完...
一生中不經意地在任何地方相遇...
每次幾分鐘...
直到一生終結也未用完該二十四小時...
我...
那一個安排都沒有所謂...
只要對方感到這二十四小時是一生中最快樂就可以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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